家长监护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家长监护

源之宇宙(福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家长提供未成年人实施监控的管道,使家长纠正部分未成年子女沉迷网络文化产品的行为。家长可通过我公司的7×12小时电话热线联络专门的负责人进行申请。

家长监护服务说明:

家长监护系统充分考虑家长的实际需求,当家长发现自己的孩子对我公司经营的网络文化产品过于沉迷的时候,由家长提供合法的监护人资质证明、网站注册账号、以及家长对于限制强度的愿望等信息,可对处于孩子对我公司经营的网络文化产品沉迷状态的账号采取几种限制措施,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文化产品的不良现象。

家长监护服务进度查询:

对已经申请家长监护服务,在服务期间,家长对需要提交的信息、处理结果有疑问,或者其他任何问题,均可以在工作时间联系我公司,我公司将由专门负责的受理专员提供咨询解答服务,或者配合、指导家长解决问题。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为被监护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2、申请人的被监护人年龄小于18周岁;

二、申请需要提交材料:

1、监护人信息表(包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被监护人信息表(包含被监护人网站账号相关信息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填写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申请书、起诉保证书、授权书并手工签字;

4、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文件(户口簿或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方式

我们的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13313911229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滨海社区大兴街72号菲莉中心1701-1706室

四、申请流程:

申请人首先致电我公司获得服务号码,使用传真、信件、来访等方式提交资料;受理公司在收到提交材料后,将在48小时内进行电话回访(不含法定节假日),由受理公司对内容进行核查。资料提交合格且核对正确的情况下,由受理公司对该请求予以受理;资料提交不全面的,由受理公司进行回访,并提示申请人继续补充材料;资料提交不合格且不正确的,受理公司有权对该请求予以拒绝,并附说明理由。

五、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提交较完备的申请材料,对未提供的信息要及时补充;可请熟知电脑、互联网、网络文化产品的人员进行协助,以便提供详实资料;

2、申请人应保证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证件,监护关系证明书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源之宇宙(福建)科技集团有限公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2015372号-1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滨海社区大兴街72号菲莉中心1701-1706室